各相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贞丰县知识产权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县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贞丰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贞知发〔2024〕1号),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废止通知的宣传工作,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废止情况,避免因对废止通知的误解而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通知。
贞丰县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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