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助学金(省级部分)的通知
民政局财务室:
根据2021年《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黔财综〔2024〕51号、《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黔西南州民政局关于全州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补差资金发放工作提示》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4年我县考取高职(大专)以上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共10人,其中大专5人(发放标准:4640元/人),本科5人(发放标准:4640元/人);现需用省级福彩公益金发放2024年助学金肆万陆仟肆佰元整(¥:46400.00元)。请财务室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经费发放到对象手中。
贞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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