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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故障引纠纷 消协调解部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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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5年7月15日,消费者吴某某在贞丰县金桂园2号售楼部附近的贞丰县海洋电动工具经营部购买了一台柴油发电机,消费金额5180元。购买后发电机一直出现故障,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吴某某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款,但商家未予同意,遂向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调解结果】

经调查,该柴油发电机购买后多次出现故障,经贞丰县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双方于2025年8月7日达成协议:商家退还消费者46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

该案件中,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因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有权要求退款。商家未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应承担相应责任。经消协调解,部分退款体现了公平原则,兼顾了消费者权益与商家实际情形。

【消协观点】

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提示:

1.预订前确认规则:通过平台预订服务时,应仔细阅读退改政策及附加费用条款;

2.购买前了解产品:在购买大件商品时,应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及售后服务;

3.保留凭证:妥善保存订单记录、沟通截图、购买发票、维修记录等,便于维权举证;

4.及时投诉:遇商家擅自变更服务条款、商品质量问题或拖延退款,可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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