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做好全县2024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年报方式: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s://gsxt.amr.guizhou.gov.cn),在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逐项如实填报。
三、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各类信用约束;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填写流程
1.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关联带出企业名称,在“企业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企业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显示出来,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输入,点击“登录”;或者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扫码登录。

2.点击年度报告,选择需要填报的年度。仔细阅读填写须知,阅读完后勾选“已阅”并点击“确定”。
3、填写有关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预览”→点击“提交并公示”(在页面显示“已公示”说明年报成功,显示“未公示”,说明年报未成功)。
特别提醒: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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