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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发错货 消协调解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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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马某的投诉,称其在贵州绿优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购买标题为:“四川爱媛38号果冻橙新鲜柑橘孕妇新鲜水果脐橙榨汁手剥橙橘子桔子”,收到货物为两袋薯片,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发货,欺诈消费者,其目的不明,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于是投诉。

【调解结果】

通过贞丰县消费者协会调解,贵州绿优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愿意赔偿马某的损失,赔偿马某6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该案件中,贞丰县消费者协会认真查看了贵州绿优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拼多多后台数据,后台数据显示:马某于10月29日当天已申请退货退款,商家第一时间联系马某,马某未作回应,商家当天已同意退货退款,马某花费的金额商家已退还,马某的订单物流信息显示正常,该公司销售的四川爱媛38号果冻橙由四川省自贡县发出,该公司与自贡寻农稷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爱媛媛一件代发合同”,合同内规定了订购水果品名(四川38号爱媛媛橙)、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且该公司拼多多平台后台数据显示在10月26日前后有四川38号爱媛媛橙订单和成交数据,证明其库存正常,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内店铺较多,销售的商品品种较多,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点错订单,在贴订单和装货时未认真核实信息,本因由四川自贡县发货,导致最终在贞丰县发货且发送的货物是土豆片。为维护消费公平,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提出,贵州绿优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错货负主要责任,导致消费者未能收到其购买的商品。经调解,贵州绿优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给予消费者合理补偿,按照退一赔三的规定,赔偿消费者6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消协观点】

此次纠纷属于典型的发错货纠纷,消费者购买的是柑橘,收到的是土豆片,经营者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以解决此事,证明了经营者诚恳的态度,但是消费者本人因收到的货物不对,并未回应商家。经调解,商家按照退一赔三的方式化解纠纷。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在交易过程中要及时回应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避免矛盾激化;同时,消费者要知法用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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