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广大群众:
为促进灌溉用水户灌溉设施运行管护和提升节约灌溉用水的意识和积极性,确保我县农业灌溉设施持续良性运行发挥灌溉效益,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县水务局联合有关部门草拟了《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0日
邮寄地址:贵州省贞丰县金融公园金瑞楼20楼贞丰县水务局,邮编:562200。
联系人:吴祥鹏,电话:0859-6610424,邮箱:1342135294@qq.com
附件: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灌溉用水户灌溉设施运行管护和提升节约灌溉用水的意识和积极性,确保我县农业灌溉设施持续良性运行发挥灌溉效益,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本实施方案的适用奖补对象为贞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灌溉且已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用水主体。
二、奖补标准
1.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主要补贴取水户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补贴标准为定额内用水0.2元/m³,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定额内用水成本及运行维护成本之和。
2.农业用水节水奖励。主要对采取节水措施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等方式灌溉用水节水取得实效的用水户实施节水奖励,以定额限值核算的用水量为基础用水参考,对实际用水量小于定额用水量的用水户按照分级奖励的原则,对节水成效分级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节水量≤定额限值30%部分0.10元/m³;定额限值30%<节水量≤定额限值50%部分0.15元/m³;节水量>定额限值50%部分0.20元/m³。
三 、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时间:2024年及以前年度的奖补申报,用水户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过时不予受理。2025年及以后年度的奖补申报,用水户应于次年1月20日前完成申报,过时不予受理。
材料要求:1.农业用水精准补贴:①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申请表;②取用水台账(附计量设施年初、年末读数图片各1张,图片要能清晰看见计量设施读数);③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资料(如:缴纳水费凭证、提水电费凭证、专职管水员聘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灌溉管道、渠道维护物资采购单据及施工图片等);④补贴发放账户信息(与申请表内填报的账户为同一账户,附具申请人银行卡、工商登记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农业用水节水奖励:①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节水奖励申请表;②取用水台账(附计量设施年初、年末读数图片各1张,图片要能清晰看见计量设施读数);③落实管护资料(如:缴纳水费凭证、提水电费凭证、专职管水员聘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灌溉管道、渠道维护物资采购单据及施工图片等);④节水措施或节水效果印证资料(如: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喷灌、滴灌等灌溉场景图);⑤补贴发放账户信息(与申请表内填报的账户为同一账户,附具申请人银行卡、工商登记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流程
第1步:用水户提交申请至县水务局;
第2步:县水务局初审用水户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完善等;
第3步:初审通过的申报资料,县水务局会同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并确定奖补金额,向县财政局提交奖补资金拨付材料;
第4步:县财政局按审定的奖补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六、其他说明
1.用水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不得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补,若存在骗取奖补情况的,一经查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全额退回,并追究相关用水单位或个人的责任,未发放(包含已申请未审核)的奖补,取消申请资格,纳入奖补申报黑名单管理,后续不得再次申报。
2.最终奖补金额以县级审定为准,每个用水户累计奖补不得超5个年度,奖补实施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适时开展。
3.方案中描述的定额内用水、定额限值等,均指申报时现行有效的贵州省用水定额,若现行有效的贵州省用水定额中无相关种植品种定额的,以现行有效的国家用水定额为考量标准。用水定额均采用灌溉保证率P=80%的对应用水定额。用水户现行有效定额颁布实施以前年度的用水定额采用现行有效定额Ⅱ级通用值,现行有效定额颁布实施以后年度的用水定额采用现行有效定额的Ι级先进值。
附件:1.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申请表
2.贞丰县农业灌溉用水节水奖励申请表
3.取用水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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