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西南府办发〔2020〕26号)等规定,现将《贞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和评估,并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参照《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贞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附件
贞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责任单位 | 预计完成时限 |
| 1 |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医保局 | 2025年12月 |
| 2 | 贞丰县“十五五”规划纲要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 县发改局 | 2026年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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