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西南府办发〔2020〕26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贞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和评估,并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贞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8月5日
附件:
贞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责任单位 |
预计完成时限 |
1 |
《贞丰县殡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4年12月 |
2 |
《贞丰县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4年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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