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征求单位:意见建议反馈至贞丰县妇女联合会
征求名称:《贞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7日
意见反馈:邮箱:254952164@qq.com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0859-6610031
前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全面发展权利,对于推进贞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贞丰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实施妇女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共管、妇儿工委主管、成员单位实施、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妇女工作格局,积极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女劳动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女性就业率逐年上升。全县新增就业人口中,女性占比43%;女性参与各种技能培训人数占比从36.3%增加至68.3%,提高了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就业能力。妇女参政的合理比例得到提高,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逐渐成为重要力量。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女性干部占15.59%;全县优秀年轻干部中女干部占比增加1.5%,女干部培养得到重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全县以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保护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侵犯妇女的违法犯罪。妇女法律援助及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妇女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全县除设立贞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外,还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手续,及时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妇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得到更加切实保障。切实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女生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7.9%,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提高1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妇女健康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健康服务水平日益提升。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妇女医疗保障工作明显改善;妇女健康水平全面提高,女性平均寿命逐年增加,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3.5%,妇女艾滋病发病率、性病感染率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妇女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贫困妇女全面脱贫。城镇妇女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补差发放)增加至625元/月/人,农村妇女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补差发放)增加至359元/月/人,目标实现率达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女性人数逐年减少。妇女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女性社保参保人数显著提升,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扩大,女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提升至99.97% 。
整体看来,“十三五”期间,我县的妇女发展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我县地处西南山区,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中性别偏见影响,妇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妇女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妇女健康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尚有差距;城乡教育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城乡妇女教育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全县妇女事业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设施较为单薄,趋于单一;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等问题依然存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力度需进一步提升;女性就业创业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在更高水平上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仍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贞丰县创造新辉煌发展的第一个五年。在建设“产业兴、城镇强、乡村美、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美丽贞丰,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贡献。我们必须抓住这个重要的关键时期,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我县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全县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让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贞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结合贞丰县妇女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妇女事业全局,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妇女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新时代贞丰高质量发展作出巾帼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我县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及其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县广大妇女。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我县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消除不利于妇女发展的障碍,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缩小城乡、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差异,协调推进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妇女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积极投身贞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妇女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实现妇女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县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妇女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总体上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全县妇女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贞丰的新篇章而接续奋斗。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妇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进一步缩小与全州平均水平的差距。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
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4.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不断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
5.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6.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升代际阻断能力。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5%以下。
7.增强妇女心理健康意识,减缓妇女心理疾病发生比例上升的趋势。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
8.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
9.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妇女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7%。
10.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8.6%。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女健康保障的制度政策。深化健康贞丰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统筹改革医疗、医保、医药和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支持妇女健康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我县农村山区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继续加大对我县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提升妇女健康服务资源供给力,优化妇女健康服务资源的空间配置。
2.加强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妇幼保健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加对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的投入,加强全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规范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保障。依托贞丰县人民医院加强全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完善救治网络。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
3.提升妇幼保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定妇幼健康服务人员队伍,调动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效能。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优质妇幼保健资源下沉。进一步健全会诊转诊机制,提高疑难病、危重症诊疗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强化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我县妇幼队伍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保健水平。推动我县人民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提质扩容,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妇幼保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4.强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全县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5.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推进全县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将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6.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试点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70%的35-45岁适龄妇女接受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人群筛查率。加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创新应用,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强监测与评估。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治疗率持续提升。加强对困难患者的救助。
7.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促进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统筹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8.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5%以上,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0%以上,先天梅毒发生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和农村山区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形式的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配置完善县级综合医院和疾控中心设施设备。
9.重视妇女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据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训和引进力度,促进全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服务。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10.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加大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学习健康知识,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专项行动。科学开展妇女健康素养的监测、评估及检测结果发布等系列活动,全面促进妇女健康素养的有效提升。科学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1.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预防妇女营养不良和控制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扎实推进食源性疾病预防及营养健康等内容的科普行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三减”和“三健”行动。建立健全营养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
12.引导妇女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传承发展优秀民族体育文化,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场馆开放共享。因地制宜地发展以贞丰三岔河为代表的生态体育公园及其附属设施,加快推进全县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等健身设施建设。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现妇女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的体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
13.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信息支撑。落实贵州省大数据战略,抓好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机遇,支持“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按照省州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服务。持续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互联网+智慧医疗”分级诊疗模式。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作。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深入推进。增强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6.优化职业教育体系,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7.保证男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8.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高。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以上。
9.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支持妇女接受继续教育,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和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利用好贞丰白层渡口长征文化园、花江铁索桥红军阻击战遗址公园、贞丰文昌宫红色公园、贞丰白岩关红军战斗遗址公园等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农村山区女童、留守女童、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结合学龄女童的实际情况,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为城乡学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创造更加便利的学习环境,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设不少于1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实现适龄女童就近免试入学。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女性特别是农村山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大老旧校区提升改造,重点实施扩建贞丰中学等一批重大项目。推动高中学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支持全县有条件的高中学校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实施特殊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持续开展对女生的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生自主选择能力。
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帮助学业困难女性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学习。提供多种学习渠道,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女性获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巾帼工匠。促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向农村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妇女、青壮年女性、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
6.保障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落实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招生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7.提高女性终身教育的水平。努力健全衔接各级各类教育,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妇女终身学习体系,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关注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尤其是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扩大教育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增强老年教育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
8.提升民族地区女性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各级各类培训过程中使用普通话教学,深入开展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到202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全县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妇女中普通话的普及水平显著提高。
9.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优化育人环境。鼓励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和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预防排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大力支持妇女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中女性比例稳步提高。
4.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提升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切实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贞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健全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健全女性劳动力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到2025年实现县乡全覆盖,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妇女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合法权益。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依法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解聘等环节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警戒惩处。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抢抓打造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机遇,加快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岗位共享机制,积极扩大就业规模,大力开展后续稳岗服务,为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妇女、农村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岗位。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多措并举拓展女性就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就业困难者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援助范围。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和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安置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提升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务工经商的能力,积极推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外出务工的组织化水平。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大力营造尊重妇女创新、崇尚妇女创新、妇女敢于创新、服务妇女创新的浓厚氛围。
4.全力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为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造更加稳定有利的环境空间。引导和鼓励女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积极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5.稳步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基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千方百计增加妇女就业岗位。努力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女性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妇女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 、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提高女性就业层次和质量。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女性专业技术队伍的培育力度,增强女性科技人员、技术技能人员的发展能力。实施贞丰籍优秀女性人才回乡工程。支持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对口支援、“候鸟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女性人才。加强典型宣传,弘扬女性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精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技能优势的职业技能服务品牌,保障女性占有合理的比例,获得平等的参与机会。面向女大学生、女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点务工女性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7.着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加大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利用率,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女性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
8.切实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切实保障女性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和经济收入。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女职工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
9.稳步改善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状况。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执行力度,广泛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安全生产和安全保护意识。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范围,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产假和育儿假制度。健全完善劳动监察体系,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
10.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对农村妇女经济权利的保障力度。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为农村妇女经济增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让农村妇女共享改革红利。
(四)妇女与乡村振兴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发挥乡村资源优势,支持培育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3.支持妇女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
4.支持妇女积极参与新时代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风文明。
5.支持女性参与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6.健全完善乡村女性人才振兴政策支持体系,壮大乡村各领域女性人才队伍。
7.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妇女的后续扶持,确保搬迁妇女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策略措施: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构建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助力妇女发展,确保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四场硬仗”成效,健全群众稳定脱贫机制,有效巩固妇女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有效防止脱贫妇女返贫。深化扶智扶志行动,持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促进脱贫妇女群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健全完善防止妇女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实施对低收入女性群体的动态监测。加强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女性群体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帮扶机制,强化对农村低收入女性群体的常态化帮扶。用好五年过渡期政策,不断深化中国黄金集团定点帮扶、惠阳区贞丰县东西部协作机制,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不断为脱贫妇女提供致富的有效路径。
3.支持妇女深入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更多集体性收益的权利与机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锦绣计划”,以现代农业、特色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为引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女农民争做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加大对返乡女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带动就业的功能。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培养女农民成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提升农村合作社女性负责人(企业家)等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的就业创业能力与示范带动增收致富能力。
4.引导妇女投身宜居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打造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着力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相关建设工作,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民族村寨、传统村寨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强乡村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动员妇女投身乡村绿色发展行动、参与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发挥妇女在推动乡村清洁能源发展、加快自然资源价值转化等过程中的作用。
5.引导妇女投身多彩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发挥妇女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发挥妇女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弘扬乡村优秀文化、丰富乡村健康文化生活,深入挖掘“二月二”“三月三”“六月六”“八月八”等地方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经济价值。发挥妇女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乡村新风尚、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建设。
6.支持妇女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强化妇女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合一”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妇女全面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注重妇女在夯实基层政权建设中的重要功能,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彰显出妇女“半边天”作用。
7.加强乡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健全完善乡村女性人才振兴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发展壮大乡村各领域女性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各类女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培训、项目培训、专题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加大乡村高素质女性农民培养。顺应乡村振兴对各类专业型人才的客观要求,加强女性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工人员、博士团、大学生、志愿者等女性人才积极投身乡村建设,不断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
8.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妇女的后续扶持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建立健全后续扶持工作体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五个体系”建设,补齐基础建设短板,持续抓好培训就业、公共服务、社会融入等重点工作,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妇女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建立健全城镇化集中安置移民社区综合关爱服务体系,充分整合政府、社区、社会多重社会资源与组织力量,积极引导和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妇女更好实现社会融入。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全县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保持合理比例。全县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稳中有升。
4.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数量稳中有增,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在同级正职干部中的比例稳中微升。
5.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规模有所扩大,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在同级正职干部中的比例稳中有升。
6.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稳中有升。
7.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得到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村“两委”成员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保持一定女性比例。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左右,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
10.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有所提高,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比例稳中有升。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半边天”作用,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障碍,全面提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增强领导干部在参政议政中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将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要议程,提出目标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关心国家和社会事务,提高参与意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加强女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培养年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及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提高妇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扩大党的妇女群众基础,培养对党的感情,深化对党的认识,拥护党的主张,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保证发展党员计划中优秀年轻女性有一定比例。重视从各行各业优秀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适度扩大女党员的规模。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代会代表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拓展妇女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促进女干部不断增强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等本领。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相结合,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建立健全优秀女干部常态化选拔机制。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务,实现应配尽配,届中调整保障女干部比例不降低。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等环节不受歧视。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保障妇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促进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教职工比例相适应。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促进优秀女职工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事项,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依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8.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妇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注重从致富女能手、经商务工女性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在落实村(社区)“两委”选举程序中,采取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加强对村(居)委会女性成员的培训,增强其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的能力。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事项的制定修订,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9.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大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及选拔培养女干部工作中,充分听取妇联组织意见和建议。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妇女医疗保障相关待遇。
4.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左右,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5.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及参保人数,落实相关保障待遇。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妇女和低收入家庭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推动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和发展,提高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提升社会公共福利的供给能力,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失能妇女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范围内的待遇享受。
9.健全特殊妇女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城乡残疾妇女等有困难、有需求妇女的关爱服务。
10.强化商业保险行业监管,积极服务女性,增强妇女抵御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完善广覆盖多层次惠及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综合构建,切实为提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政策性支撑。在修订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程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推动妇女参保缴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进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保,鼓励女性新市民、进城务工女性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方式。建立县乡级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保障作用。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落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生育政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育龄人群的宣传、指导、保健、医疗卫生服务,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提升生育支持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机制,研究解决促进灵活就业妇女生育保险问题。落实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巩固生育保险覆盖率,完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制度。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推进建立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扩大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面。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管理体制,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医疗救助县级统筹,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不同区域、不同妇女群体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业)年金,不断增加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提高女职工企业(职业)年金、企业(职业)年金覆盖率。
5.保障妇女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权益。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县级统筹,扩大职业(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和女职工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家部署安排,探索建立新业态领域职业伤害参保机制,将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受理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6.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功能。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健全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鼓励、支持公益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统筹整合相关资源,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政策衔接,精准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妇女以及困难残疾妇女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7.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标准,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倡导社会互助。积极争取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扩容工程建设,提升精神卫生福利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8.提升妇女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龄健康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妇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城市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工程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规划建设贞丰县三岔河康养中心等康养精品项目,促进养老机构向老年妇女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鼓励依托社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式养老,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营造有利妇女养老的良好环境与氛围。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资源衔接,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9.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妇女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制定和落实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含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的护理和照料。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付等支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
10.提升对特殊妇女群体关爱服务水平。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为城乡残疾妇女、有困难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关爱服务。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产帮扶、人身安全、精神抚慰、家庭教育支持等关爱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为残疾妇女提供关爱服务,提供心理辅导和健康咨询。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11.强化商业保险行业监管,提升妇女抵御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创新监管的内容、方式、机构、处罚措施等,缓解矛盾纠纷,有效保护与保险活动相关的行业和公众利益,切实维护投保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升妇女防范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创新商业保险监管理念,以服务妇女商业保障为最大目标;创新商业保险监管内容,以服务于妇女保险安全高效为要求。创新商业保险监管方式,顺应新时期妇女发展需要,提高监管的效能。
(七)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开发和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爱卫运动的独特作用。
6.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7.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8.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9.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把个人成长融入新时代贞丰高质量发展,自觉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共同升华爱党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实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落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完善落实抚育、教育、社会保障、税收优惠、住房等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面落实产假及父母育儿假政策,探索建立有关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措施,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切实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性托幼服务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鼓励发展上门家庭护理、家政服务、法律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态。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和线上平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务。积极探索推进数字家庭建设。
4.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实践。发挥妇女尤其是农村留守妇女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奠定社会基础。在州、市两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引领下,积极发挥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家德家风中的优秀传统资源,加大传承与宣传,发挥传统民族家庭资源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5.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绿色家庭创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推进平安家庭、无烟家庭建设,推进家庭爱卫运动,切实提升家庭成员的健康素养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妇女成为良好家德家风建设的推动者、领跑者。树立文明家庭典型,让文明家庭的价值导向和标杆示范作用更鲜明 。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维护家庭成员权益的法律法规,促进男女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促进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关爱,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为适龄男女青年婚恋交友、组建家庭搭建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广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和婚俗改革,保障妇女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
7.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衔接联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全县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为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
8.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家庭建设,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9.切实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倡导夫妻共同赡养双方父母。鼓励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推动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义务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10.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共同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知识方法,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注重言传身教,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提高陪伴质量,增进亲子感情。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禁止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八)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3.优化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作用。
4.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支持妇女参与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
6.充分发挥妇女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践行者。
7.切实保障妇女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面向妇女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激发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强对青年女性、知识女性、各领域改革创新女性带头人等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加强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坚持以思想政治引领为先导,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开创新时代美丽贞丰新未来的伟大事业之中。
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抵制男尊女卑等落后文化观念和习俗。推动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城乡社区、家庭以多种形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引导妇女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爱岗敬业,争做文明职工。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工作。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建设,加强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使性别平等成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加强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审核管理,消除歧视、贬抑、侮辱妇女等不良现象,制作和播放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类公益广告数量逐年增加。
5.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网络的研判与运用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网络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高自身发展的能力。引导妇女在网络环境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
6.支持妇女做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保护者、传承者和开发者。继续深入推进全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女性在地方和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中的主体作用。采取特殊政策,统筹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实施一系列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举措,深入挖掘布依族、苗族服饰文化,大力推动染织、刺绣等民族传统手工技艺开发与产业化,更好地传承地方和民族传统文化。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提高妇女在地方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7.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境科学知识,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绿色生活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等,绿色产能创建活动,推广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理念。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发挥妇女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的积极作用,做生态文明的推动者、践行者。
8.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将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稳定性向高水平提升,让妇女在优良的生态环境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制度,全力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9.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妇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检测和社会化服务,为妇女身体健康提供安全可靠的饮水环境。
10.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文明卫生厕所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在新建城镇公共厕所中,男女厕位比不低于2∶3的城镇公厕数量达到新建城镇公厕数量的80%。
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总体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知识、自救技能的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妇女自身特长和优势,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
12.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联合地方主流媒体,依托妇联全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对错误观点言论及时发声,协调督促处置,正面引导舆论,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九)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
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贞丰建设中的作用。
3.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条例,预防和制止任何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4.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5.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6.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7.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有财产享有的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8.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权益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贞丰建设全过程。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男女平等理念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2.提升各级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贞丰建设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自觉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参与法治贞丰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妇女自身的法治素养及能力水平。引导妇女多途径参与执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引导妇女通过全民守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实践,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织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落实反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法律主体责任,推动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法律实施中的落实。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加强对受暴妇女的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
4.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积极帮助被解救的拐卖妇女融入社会正常生活。
5.坚决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6.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7.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推动完善防治性骚扰相关法规条例。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在机关、企业、学校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8.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处理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
9.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财产权益,保障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赔偿。
10.切实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
11.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案例发布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规划实施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在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规划,县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妇女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县妇儿工委每年向州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依照有关表彰制度和规定,对实施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的投入保障。县人民政府要将实施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妇女发展,支持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发展妇女事业的资源。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参与有关交流合作,宣传贞丰县妇女事业发展成就。
(七)加强规划实施的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保护妇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妇女规划所需相关知识纳入干部学习内容,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保障有人承担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全县财政预算,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八)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纲要和规划内容及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关爱妇女、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九)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发挥数据云平台的支撑功能,实现成员单位之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妇女发展状况和法规政策实施效果的智能监测。拓展妇女重要发展领域信息查询和利用、网上办公、业务网上办理功能。
(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过程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强化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终期评估。落实、完善妇女发展监测统计方案,组织开展年度监测统计,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县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县妇儿工委提交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全县财政预算。
(二)强化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县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县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县统计部门牵头,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县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和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规划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县妇儿工委提交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加强妇女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妇女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未量化指标开展年度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监测评估成果利用。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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