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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1300602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24 08:34:27
文号 贞府办函〔2025〕26号 是否有效
标题 (贞府办函〔2025〕26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 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9-24 08: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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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贞丰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贞丰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25〕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单位

龙场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系

1.统一对象范围。将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同农业农村局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统一为低收入人口。

2.设立服务窗口。在龙场镇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通过“一窗通办”服务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3.统一入户核查。整合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民政工作队伍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队伍力量,联合开展入户核查,入户核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

4.统一分析研判并制定帮扶措施。组织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对村级报送拟进行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情况进行研判,确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类别,制定帮扶措施。

(二)规范认定程序

通过群众申请、龙场镇人民政府受理、入户调查核实、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方式,统一分析研判、审核认定、制定帮扶措施,确保一个流程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认定过程要公正公开。

(三)完善核算指标

综合各类对象认定核算标准,完善四项收入核算指标,按照就高原则,统一家庭收入范围和核算方式、家庭支出扣减及财产豁免办法、家庭经济状况和财产核查范围及办法,并通过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家庭财产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所有申请低收入人口救助对象进行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核对。

(四)提高动态监测预警能力。

1.做好线下监测。龙场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镇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社会救助协理员,要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完善线上监测。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发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等基本功能,及时核处系统预警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

3.强化动态管理。坚持以家庭收入和财产作为纳入或退出低收入人口的核心依据,符合保障条件的,依规动态纳入低收入人口认定识别范围。坚持应保尽保、按户施保,坚决防止“户内漏保”。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和推进阶段

县民政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总结评估阶段

县民政局、龙场镇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梳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县“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同志牵头,县民政局和龙场镇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顺利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压实各职能部门和乡镇 (街道) 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将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明确如下。

县民政局: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县教育局: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县医保局:对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及“一站式”即时结算。

县卫生健康局:对符合医疗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通过配租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县应急局: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受灾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给予相应救助。县农业农村局: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引导其参与产业发展,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人口,及时提供岗位推进、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引导其就业创业;县水务局:对饮水安全有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协调落实供水应急保障措施,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饮水安全;县残联: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落实残疾人相关保障政策;龙场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收入人口的主动发现、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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