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田政协工作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长田镇金叶社区杭家寨组产业路硬化资金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县自然资源局、长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结合会办意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项目选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结合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分布,优先在产粮大县、红高粱生产基地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要求进行实施。二是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建设区域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能与2011年以后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区域重合(包括自然资源、财政、水利、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农田建设项目)。您提出的建设区域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要求。
二、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精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以用于“支持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输配水、温室大棚、畜禽水产养殖场等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林场)内道路、桥梁、涵洞、排水、消防水池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涉及资金可以用于产业路建设。
关于解决长田镇金叶社区杭家寨组产业路硬化资金,确保群众发展产业运输难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议,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通过谋划项目,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报流程谋划储备项目,建好项目库报长田镇人民政府相关站所储备,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时积极纳入县级项目库,争取资金解决;二是长田镇人民政府积极与州、县级财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接,做好项目策划及申报,从合理渠道筹措资金解决,争取早日实施,切实解决老百姓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群众早日受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支持,指出我们工作不足之处,在以后工作中多提意见和建议,并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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