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泽、龚德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贞丰县城内永丰大道与金城大道交汇处斑马线路面雨天积水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近期持续降雨期间观察,该路段在降雨后30分钟即可消退,未造成长时间积水的安全隐患。针对该情况,我局举一反三对县城区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汛期存在易积水、易涝的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在发生积水等安全隐患时及时做好安装警示标牌等管控措施,同时将积极地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市政基础设施维修资金,引入有资质的施工方进行现场勘查后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整改。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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