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镇养犬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现有住宅小区中,没有规划宠物狗的固定排泄场所。目前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文明养犬宣传,提醒业主做到文明养犬,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排泄造成卫生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小区,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利用小区内合适的公共位置作为宠物狗固定的排泄场所和明确具体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县城区存在部分不文明养宠行为,根据职能划分,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一是加强常态监管,我局将加强对公共场合不及时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巡查力度,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宣传动物排泄物对人和居民居住环境造成的危害,促进规范养狗、文明养狗,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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