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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府公告</title>
		<link>https://www.gzzf.gov.cn</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RSS订阅 | 贞丰县人民政府</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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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6/t20260605_90481849.html</link>
				<pubDate>2026-06-0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城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各商业网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
　　2026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全力抓好今年高考、中考各项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要求，现就高考、中考期间对各噪声污染源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一）高考期间(6月6日20时－6月9日19时)
　　（二）中考期间(6月19日20时－6月22日18时)
　　二、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间在商业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贞丰县内的酒店、学校周围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贞丰县城内的酒店、学校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五）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考生家长及其亲属聚集喧哗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临近期间全天禁止在城市区域内学校、酒店周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七）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1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各类现场施工，半成品加工、材料搬运、各类机械设备、车辆启动运转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活动。
　　（八）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机动车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三、投诉举报电话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0407。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噪声监督管理，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0055。
　　（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娱乐场所噪声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2318。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0407。
　　（五）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负责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投诉电话：0859-6610119。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住建(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文广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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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红十字会2026年第一季度捐赠款物收支公示]]></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4/t20260421_90027802.html</link>
				<pubDate>2026-04-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贞丰县红十字会收到社会爱心组织、人士捐赠款物合计87300元，其中捐赠资金87300元，捐赠物资价值0元。支出合计60500元，其中捐赠资金60500元，捐赠物资价值0元。
　　社会捐赠款物已按捐赠方定向要求及时通知受赠方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款物的接收及拨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注：已向爱心捐赠方开具发票，监督电话0859-661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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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3/t20260330_89924839.html</link>
				<pubDate>2026-03-3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现将《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和评估，并对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参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责任单位
　　预计完成时限
　　1
　　《贞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县住建局
　　2026年12月
　　2
　　《贞丰县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县文广局
　　2026年12月
　　3
　　《贞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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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小烂滩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3/t20260325_89904102.html</link>
				<pubDate>2026-03-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应急〔2020〕21号）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小烂滩尾矿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了闭库工程治理和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小烂滩尾矿库销号，现予以公告。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应急〔2022〕3号）第十九条：“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不再将其纳入尾矿库管理”、第二十一条“尾矿库销号后的安全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之规定，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小烂滩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安全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由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银洞金矿负责。
　　特此公告
　　电话：0859-6616360（县应急局）
　　      0859-6611280（县自然资源局）
　　0859-6610119（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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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3/t20260313_89871381.html</link>
				<pubDate>2026-03-1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固根本，法治建设根基持续夯实。一是深化理论武装铸魂。2025年，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学习500余次，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主体班和专题培训班6期，覆盖党员干部340人次，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聚力。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部署任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贞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全覆盖，全面总结依法履职成效。分批次组织4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警示教育，“零距离”观摩庭审全过程，强化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底线思维。三是精准督察问效提质。2025年8月，司法、守法普法、执法协调小组联动发力，对17个乡镇（街道）、13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项督察，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营商环境优服务，依法履职效能全面提升。一是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累计受理业务126万余件，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办结“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23000余件；“企业之家”整合涉企服务事项77项，上架惠企政策709项，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转型跨越。二是合法审查源头防控。2025年审核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69件，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市场公平。三是执法监管规范有序。全县24个县级执法部门公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监管模式，有效杜绝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乱检查”问题，以法治化监管护航企业发展。
　　（三）健全制度体系强规范，决策执行机制不断完善。一是规范文件管理闭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与清理工作，2025年审核规范性文件48份，备案审查合格率保持100%，确保制度文件合法合规。二是重大决策程序严格。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通过广泛征集和筛选，制定并公示《贞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合理布局储备点位；强化会商研判与预警“叫应”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效能，法治公信力显著增强。一是执法体制机制优化。持续推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乡镇（街道）与上级部门案件移送协作机制，有效化解执法管辖与法律适用争议。二是重点领域执法强化。聚焦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自然资源、食品药品、成品油等民生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护苗行动”，依法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构建全链条执法监督体系。三是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制定《贞丰县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行业歪风工作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2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多元化解矛盾保稳定，社会治理效能持续释放。一是矛盾化解机制健全。制定《贞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及配套细则，建成县级综治中心办公场所700余平方米，统筹入驻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实现从“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的转型。2025年，县信访局转交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件340件，按期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98.18%，信访秩序持续向好。二是行政争议化解有力。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与法院联动协作，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人民调解作用凸显。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2025年，全县排查矛盾纠纷3601起，成功化解3476起，化解率96.5%（其中婚恋家庭矛盾纠纷535件、邻里纠纷346起），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六）优化法律服务惠民生，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站式”建设，2025年提供法律咨询5754件次，引导公证、法律援助717件次，提供代书服务437件次；智能终端解答咨询760余人次。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3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7件，当天出证率达95%以上，高效满足群众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管理，统筹公职律师资格审核、年度备案和业务指导，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普法宣传精准深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演出+普法”“调解+普法”“赛事+普法”等模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积极应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信息，111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宣讲500余场次，实现全县师生法治教育全覆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5年，贞丰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单位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个别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履职能力亟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严格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重大问题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着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深化法治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强化“扫码入企”系统应用培训，实现涉企检查精准化、规范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完善争议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多元争议化解体系。
　　（五）深化全民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系统谋划“九五”普法工作规划，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丰富新媒体普法内容供给。打造基层普法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大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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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贞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601/t20260129_89352257.html</link>
				<pubDate>2026-01-2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为科学合理制定2026年度贞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26年度贞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24日。
　　三、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建议事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寄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办事处南环路，贞丰县司法局执法监督和备案审查股，邮编：562200；
　　（二）联系电话：0859-6610829；
　　（三）电子邮箱：278615710@qq.com。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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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对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公路及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航道禁止通行时间延期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2/t20251231_89105865.html</link>
				<pubDate>2025-12-3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因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沿线存在落石、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对公路行车及航道航行存在安全隐患,正在进行专项治理。为确保公路行车及船舶航行安全,已对公路及航道禁止通行进行公告,但因施工场地空间及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且施工工序多、施工难度大,现将公路及航道禁止通行延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范围
　　1.公路: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
　　2.航道: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航道。
　　二、禁止通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请需途经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及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航道的车辆、船舶及人员提前规划,合理避开禁止通行的公路及航道,严禁私自通行。
　　在此,对禁止通行期间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2/t20251226_89091743.html</link>
				<pubDate>2025-12-2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有关要求，我县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现已征求社会及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34488.08公顷，涉及17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数据可按规程到贞丰县水务局查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贞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
　　1
　　白层镇
　　3541.65
　　156.03
　　22.70%
　　2
　　北盘江镇
　　2108.12
　　113.87
　　18.51%
　　3
　　丰茂街道
　　770.08
　　27.85
　　27.65%
　　4
　　连环乡
　　1486.49
　　80.22
　　18.53%
　　5
　　龙场镇
　　2109.94
　　86.95
　　24.27%
　　6
　　龙兴街道
　　186.69
　　28.51
　　6.55%
　　7
　　鲁贡镇
　　4338.04
　　159.00
　　27.28%
　　8
　　鲁容乡
　　4762.06
　　135.67
　　35.10%
　　9
　　珉谷街道
　　137.05
　　41.32
　　3.32%
　　10
　　平街乡
　　1792.92
　　82.96
　　21.61%
　　11
　　沙坪镇
　　3937.26
　　141.90
　　27.75%
　　12
　　双峰街道
　　1186.13
　　39.50
　　30.03%
　　13
　　挽澜镇
　　2495.01
　　92.31
　　27.03%
　　14
　　小屯镇
　　198.44
　　86.22
　　2.30%
　　15
　　永丰街道
　　3101.34
　　88.91
　　34.88%
　　16
　　长田镇
　　140.80
　　59.66
　　2.36%
　　17
　　者相镇
　　2196.06
　　88.65
　　24.77%
　　合计
　　34488.08
　　1509.53
　　22.85%
　　 
　　贞丰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空间分布图
　　 
　　<!--!doctype-->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2/t20251219_89072866.html</link>
				<pubDate>2025-12-1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及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5份文件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或业务开展的依据。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年限
　　文号
　　文件名称
　　2018年
　　贞府办发〔2018〕14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城乡供水巩固提升暨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年
　　贞府发〔2016〕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贞丰县人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及《贞丰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1年
　　贞府办发〔2011〕25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地方税收协税护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
　　贞府办发〔2019〕71号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深化“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
　　贞府办发〔2018〕52号
　　贞府办发〔2018〕5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七星湖水库淹没区及周边区域实施建设临时管控的通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1/t20251121_88970179.html</link>
				<pubDate>2025-11-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七星湖水库淹没区及周边控制区域实施建设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永丰街道坪上社区马槽井组,南邻永丰街道东门社区东门三组、四组,西至永丰街道七星湖社区田湾组,北邻永丰街道七星湖社区纳马组。库区西南侧以G354近库区一侧为界,西北侧以惠兴高速近库区一侧为界;那郎河(七星水库段)河道管理范围(详见七星湖水库淹没区及周边区域管控范围图)。
　　二、管控内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管控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以下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三)兴建涵洞、开挖隧洞、开采矿产资源影响工程蓄水和安全,其他可能影响工程运行或者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四)开渠、挖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葬坟、爆破、打井、钻探;
　　(五)建设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者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六)倾倒、堆放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者危害工程安全的弃渣、弃土或者其他废弃物;
　　(七)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八)改变土地种植现状,抢栽抢种林木、果树等;
　　(九)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私自以流转、转让等方式用于非农建设;
　　(十)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设施和活动;
　　(十一)新建破坏水库整体风貌、景观视线通廊的大型建筑、构筑物(如大型广告牌、超高建筑、颜色突兀的建筑等);
　　(十二)新建、扩建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如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排放持久性或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设置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废水等污水排污口;
　　(十三)以临时建筑、电力设施、农业设施、旅游设施、勘探、科研观测站等为名,违规新建各类“擦边球”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管控范围内已开工的建设项目应立即停止,确需续建的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置,造成的损失由实施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三)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及涉及乡镇(街道)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对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制止;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859-6617305)。
　　四、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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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区城市管理规范活动秩序的通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1/t20251119_88958815.html</link>
				<pubDate>2025-11-1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革除丧葬陋习,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丧事活动秩序通告如下:
　　一、办理治丧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县城城区范围内的治丧活动应当到青龙山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县城城区范围详情参考“贞丰县2021年殡葬改革工作扩域示意图”)
　　三、县城城区范围内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搭锅支灶、搭建帐篷办理丧事活动。(尊重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四、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丧事活动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备进行丧事活动,禁止组织游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到殡仪馆集中治丧且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治丧群众,可享受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存放等减免政策,并免费提供6桶矿泉水。
　　特此通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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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及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 瀑布段）航道禁止通行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1/t20251107_88925613.html</link>
				<pubDate>2025-11-0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因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沿线存在落石、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对公路行车及航道航行存在安全隐患，现需进行专项治理。为确保公路行车及船舶航行安全，现将禁止通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范围
　　1.公路：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
　　2.航道：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航道。
　　二、禁止通行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请需途经纳哈田至小花江（小花江组至小花江码头段）公路及北盘江（小花江码头至扇子田瀑布段）航道的车辆、船舶及人员提前规划，合理避开禁止通行的公路及航道，严禁私自通行。
　　在此，对禁止通行期间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do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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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关于北盘江白层大桥段航道禁止通行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0/t20251023_88724043.html</link>
				<pubDate>2025-10-2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各有关单位、船舶业主:
　　贞丰县S315线白层大桥是一座跨越北盘江的大桥,现需对白层大桥进行加固改造施工。为确保船舶通行安全,现将北盘江白层大桥段航道禁止通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航范围
　　北盘江白层大桥段航道。
　　二、禁航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注意事项
　　请北盘江航道沿线各有关单位、船舶业主提前做好规划,合理避开禁止通行的航道,严禁私自通行。
　　在此,对禁航期间给船舶航行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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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贞丰县S318线K280+700-K292+079 （麻山-保田）段移交接管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0/t20251015_88699789.html</link>
				<pubDate>2025-10-1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S318线K280+700-K292+079段11.379千米的产权、管养事权、责任主体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贞丰县S318线K280+700（地点：贞丰县北盘江镇北盘江村<牛场三岔路口>，经度：105.633883，纬度：25.607822）至K292+079（地点：贞丰县平街乡中心小学<小学三岔路口>，经度：105.559293，纬度：25.642104）段，共计11.379千米的公路养护、管理等事务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
　　该路段中，S318线K290+926(地名：贞丰县平街乡六安高速小花江站匝道连接线三岔路口，经度：105.563992，纬度：25.636930)至K292+079（地名：贞丰县平街乡中心小学三岔路口，经度：105.558544，纬度：25.643209）段，共计里程1.153千米。经三方共同确认，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移交公路养护事权（即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仅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保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移交路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仅负责公路路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路基范围以外部分的巡查、行政审批、违法行为处置、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等由贞丰县人民政府负责。
　　该路段中，S318线K280+700（地名：贞丰县北盘江镇北盘江村<牛场三岔路口>，经度：105.633883，纬度：25.607822）至K284+200（地名：贞丰县北盘江镇者颡村<平街三岔路口>，经度：105.608464，纬度：25.610876）段，共计里程为3.5千米，作为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移交方案，待养护期结束后另行商议接养事宜。
　　移交单位：贞丰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贞丰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15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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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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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贞丰县S214线K48+088-K60+266 （大石板-大田河桥）段移交接管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10/t20251015_88699781.html</link>
				<pubDate>2025-10-1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S214线K48+088-K60+266段12.178千米的产权、管养事权、责任主体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贞丰县S214线K48+088（地点：贞丰县连环乡上落水洞村大石板组<S214线与S315线交叉路口>，经度：105.667842，纬度：25.360258）至K60+266（地点：贞丰县连环乡大田村大田河桥<册亨贞丰管养交界>，经度：105.661357，纬度：25.289565）段，共计12.178千米的公路养护、管理等事务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
　　二、该路段中，S214线K52+466（地名：连环乡中莲石化加油站口，经度：105.670875，纬度：25.334169）至K53+266（地名：连环乡卫生院往册亨方向100米，经度：105.674591，纬度：25.329487）段，共计里程0.8千米。经三方共同确认，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移交公路养护事权（即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仅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保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移交路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仅负责公路路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路基范围以外部分的巡查、行政审批、违法行为处置、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等由贞丰县人民政府负责。
　　移交单位：贞丰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贞丰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15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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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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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09/t20250912_88612042.html</link>
				<pubDate>2025-09-1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县城区、龙兴街道、双峰街道、龙场镇、者相镇、白层镇、挽澜镇、北盘江镇、小屯镇。
　　三、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即：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响3分钟）。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不要恐慌，不要混乱，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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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08/t20250827_88525070.html</link>
				<pubDate>2025-08-2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选举：
　　李祖平为贞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现予公告。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8月26日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选举：
　　张明忠（布依族）为贞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8月26日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表决通过了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华
　　委      员：龙锋（布依族）、杨代贵、吴国森、罗毅（布依族）
　　二、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启文（布依族）
　　委     员：王贞明（布依族）、毛光程（布依族）、刘大川（回族）、杨明彩（女，苗族）
　　三、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霖（布依族）
　　委      员：王啟玉、韦保胜（布依族）、卢玉杰、刘彪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光照
　　委      员：刘洪琼（女）、刘鸿坤、闵海英、郭家银
　　现予公告。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8月26日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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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副主席、秘书长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08/t20250826_88519653.html</link>
				<pubDate>2025-08-2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副主席
　　（2名）
　　罗  敏（女）   王  彦（土家族）
　　秘书长
　　（1名）
　　王　维（布依族）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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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贞丰县省道S318线（贞望大桥至贞丰县城）K181+578至K252+424段 移交接管的公告]]></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08/t20250821_88503183.html</link>
				<pubDate>2025-08-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省道S318线（贞望大桥至贞丰县城）K181+578至K252+424段共计70.846公里的产权、管养事权、责任主体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22日0时0分起，贞丰县S318线K181+578（地名：贞丰沙坪镇里怀村/贞望大桥终点，经度：105.902063，纬度：25.191418）至K252+424（地名：贞丰县永丰街道新牛马市场，经度：105.667955，纬度：25.385183）段共计70.846公里的公路养护、管理等职责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该路段中，K228+778（地名：鲁贡镇中心小学，经度：105.767249,纬度：25.297391）至K229+778（地名：鲁贡石化加油站往鲁贡方向110米，经度：105.759756，纬度：25.300392）段、K252+324(地名：贞丰县永丰街道放牛坪，经度：105.668224，纬度：25.384063)至K252+424（地名：贞丰县永丰街道新牛马市场，经度：105.667955，纬度：25.385183）段，共计里程1.1千米，经三方共同确认为穿越城镇路段，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移交公路养护事权（即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仅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保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贞丰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移交路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仅负责公路路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路基范围以外部分的巡查、行政审批、违法行为处置、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等由贞丰县人民政府负责。
　　移交单位：贞丰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贞丰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2025年8月21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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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title>
				<category>政府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zfgg/202508/t20250817_88478923.html</link>
				<pubDate>2025-08-1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贞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至26日在贞丰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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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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