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现将《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和评估,并对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参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贞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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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责任单位 |
预计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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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贞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住建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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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贞丰县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
县文广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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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贞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
县烟草专卖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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