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按照《省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复核报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保护地办发〔2023〕1 号)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整合优化前,我县共有3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州级自然保护区于2018年9月批准设立,面积为2817.19公顷(按行政区域划分:贞丰县面积2656.04公顷,安龙县面积为106.43公顷,兴仁县面积为54.72公顷);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于2018年12月批准设立,总面积为4129.21公顷(按行政区域划分:贞丰县面积1250.40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为1330.62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为1548.19公顷);贵州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于2022年7月批准设立,面积3891.72公顷。
二、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根据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整合优化后,我县共有3个自然保护地。
(一)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734.9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504.02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1230.89公顷。
(二)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面积4217.34公顷(贞丰县面积2169.75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695.83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1351.76公顷),全部为一般控制区。
(三)贵州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面积3891.72公顷,全部为一般控制区。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一)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根据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1082.28公顷,面积由优化前的2817.19公顷减少至优化后的1734.91公顷。
(二)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 根据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620.81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所辖的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437.63公顷整合归并到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在贞丰县境内补划面积1151.36公顷到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面积由优化前的4129.21公顷增加至优化后的4217.34公顷(贞丰县面积2169.75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695.83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面积1351.76公顷)。
(三)贵州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 根据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贵州贞丰双乳峰风景名胜区无变化。
四、涉及矿业权、项目设施等调出说明
(一)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贵州贞丰龙头大山水源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1082.28公顷,调出情况如下: 1.稳定耕地。调出面积63.06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62.90公顷,兴仁市调出面积0.16公顷。 2.集体人工商品林。调出面积9.19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9.06公顷,兴仁市调出面积0.13公顷。 3.矿业权。调出面积901.41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849.86公顷,安龙调出面积1.84公顷,兴仁市调出面积49.71公顷。 4.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及村庄。调出面积0.96公顷。全部为贞丰县调出。 5.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调出面积1.37公顷。全部为贞丰县调出。 6.边界修正。调出面积0.69公顷。全部为贞丰县调出。 7.碎斑调出。调出面积105.60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98.25公顷,安龙调出面积2.63公顷,兴仁市调出面积4.72公顷。
(二)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 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620.81公顷,调出情况如下:
1.国家、省相关专项规划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为《省水利厅关于商请将自然保护地调出水利工程项目的函(序号108)》调出面积0.82公顷。
2.稳定耕地。调出面积70.91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7.96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20.22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42.73公顷。
3.集体人工商品林。调出面积503.47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201.57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152.85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149.05公顷。
4.矿业权。调出矿业权面积8.80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3.15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5.65公顷。
5.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及村庄。调出面积7.07公顷。全部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
6.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调出面积0.38公顷。全部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
7. 边界修正。调出面积4.71公顷。其中: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2.6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2.11公顷。
8.碎斑调出。调出面积24.65公顷。其中:贞丰县调出面积9.99公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3.56公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调出面积11.1公顷。
五、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
反馈意见方式:来信寄至贞丰县林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62200。
联系电话:0859-6610091。
附件:
1.贞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前范围图
2.贞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后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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