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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贞丰县人民政府-便民公告</title>
		<link>https://www.gzzf.gov.cn</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RSS订阅 | 贞丰县人民政府</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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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2026年第三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准予新办情况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10/t20261015_90991462.html</link>
				<pubDate>2026-10-1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doctype-->
　　<!--!doctype-->
　　<!--!doctype-->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比选结果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30_90956306.html</link>
				<pubDate>2026-09-3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比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二、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中选监理单位
　　报价
　　备注
　　1
　　贵州龙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800元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公开比选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实名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真实客观、有据可查,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项、佐证材料,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联系电话:0859-6611007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海曙大道94号(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B区2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正式与中选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特此公示。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30日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强制报废违法机动车辆的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9_90951804.html</link>
				<pubDate>2026-09-2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强制报废违法机动车辆的公告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了一批交通违法车辆。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驾驶人至今仍未处理，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现予公示。请下列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到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处置。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28日
　　     报废公告向社会符合报废资质的企业公开竞价，符合资质的企业要求：1、竞买人必须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资质的企业法人；2、买受人必须在车辆停放处现场拆解；3、所有车辆的蓄电池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处理；4、竞买人必须在成交后三个月内拆解完毕；5、竞拍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止。报名地点：贞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业务窗口。展示地点：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公告
　　强制报废机动车涉案车辆基本信息如下：]]>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8_90944611.html</link>
				<pubDate>2026-09-2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关于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贞丰县民政局对存在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实，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社会组织存在违规情形，现依法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处罚对象及基本信息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贞丰县连环乡大田村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596390117B
　　贞民罚决字〔2026〕第009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2
　　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0550392529
　　贞民罚决字〔2026〕第010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3
　　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喜俄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055039308C
　　贞民罚决字〔2026〕第011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4
　　贞丰县白层镇纳笑村暗定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055039340P
　　贞民罚决字〔2026〕第012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5
　　贞丰县白层镇坡们村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0550396155
　　贞民罚决字〔2026〕第013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6
　　贞丰县白层镇纳笑村扶贫资金互助社
　　51522325055039658J
　　贞贞民罚决字〔2026〕第014号
　　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吊销登记证书
　　2026年9月23日
　　贞丰县民政局
　　二、违法事实
　　经调查核实，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导致民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其运营状况、财务收支、活动开展等关键信息，影响了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秩序。
　　三、处罚依据及内容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的，（五）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规定。贞丰县民政局决定对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社会组织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自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上述贞丰县白层镇这内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等6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作废，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贞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示。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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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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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2026年第四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4_90936835.html</link>
				<pubDate>2026-09-2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2026年第四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公告.pdf
　　贞丰县2026年第四期烟草制品零售点可设置数量分配表.pdf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2026年6月19日-9月18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类信息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4_90936820.html</link>
				<pubDate>2026-09-2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2026年6月19日-9月18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类信息公告.pdf
　　贞丰县2026年6月19日-9月18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类公示表.pdf]]>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比选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3_90934125.html</link>
				<pubDate>2026-09-2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为保障项目施工合规有序、提质改造效果达标、工程质量安全可靠,最大化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目标,现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贞丰县双峰区域性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二)业主单位:贞丰县民政局。
　　(三)项目金额:项目建设总投资467.7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439.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4万元,预备费7.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世行贷款资金。
　　(四)项目实施地点:贞丰县双峰街道。
　　(五)服务内容
　　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所涵盖的监理服务工作。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所有参选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人员、业绩、信誉等实质性条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一)主体资质条件
　　1. 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能力。
　　2. 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二)人员配置条件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 专职监理人员。现场配备专职监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备相应监理从业资格,熟悉养老建筑改造、无障碍设施、消防改造相关监理规范,能常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三)业绩与信誉条件
　　1. 参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黑名单记录。
　　2. 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恶意投诉、虚假履职等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筑市场失信主体名单。
　　(四)其他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比选管理规定,自愿接受比选小组评审及业主单位监督。
　　2. 能够快速组建专项监理团队,及时进场开展监理筹备及现场服务工作,服从项目建设整体统筹安排。
　　三、监理单位主要履行义务
　　(一) 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全过程履职,编制监理规划、专项监理细则。
　　(二) 全程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重点管控隐蔽工程、消防改造、无障碍改造、水电改造关键工序。
　　(三)做好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整改台账、验收资料、会议纪要等全套资料,确保资料同步、真实、完整、可审计。
　　(四)及时发现质量、安全、进度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并闭环销号,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五)严格把控工程签证、工程变更、工程量计量,杜绝虚量、虚价,协助业主控制项目投资。
　　(六)全程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督查检查。
　　(七) 缺陷责任期内持续开展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缺陷修复,直至期满。
　　(八)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得挂靠履职、不得转包监理业务,不得更换总监(未经业主书面同意)。
　　四、比选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
　　成立比选评审小组,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方式(限价最低价中选法)
　　1.服务费限价标准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50000元(伍万元整),参选单位报价超过5万元直接作废标处理。
　　2.有效参选数量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参选单位少于3家,本次比选终止,重新组织公开比选。
　　3.结果公示与签约
　　评审完成后公示候选人及对应报价,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严禁转包监理工作,未经业主书面许可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三)评审规则
　　1.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照资格条件逐一核查参选资料,资格不达标、资料造假、报价超限价单位直接淘汰,不参与比价;
　　2.价格评审:仅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比价,总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对比养老改造监理业绩多少、总监从业年限择优排序。
　　五、报名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9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贞丰县民政局会议室
　　(三)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主体资质条件、人员配置条件、业绩与信誉条件、报价单、信用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贞丰县民政局会议室。
　　六、比选工作流程
　　本次公开比选按照发布公告→答疑→报名受理→资格初审→价格评审→结果公示→签订合同→开展监理服务。
　　中选结果在官方平台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监理合同。
　　七、履约退出机制(清退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监理服务合同、无条件清退监理单位、不予退还履约信用、追责追偿:
　　1. 监理人员长期脱岗、空岗、履职形同虚设,经2次书面整改仍不落实。
　　2. 监理监管失职,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安全隐患、返工、停工整改等不良后果。
　　3. 监理资料严重滞后、虚假、缺失,无法满足竣工及审计要求。
　　4.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核心监理人员。
　　5. 存在转包、挂靠、出借资质、弄虚作假履职行为。
　　6. 监理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虚增工程量、违规签证。
　　7. 不服从业主合理管理、拒不配合整改、消极怠工影响项目推进。
　　8. 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退出后果:立即终止监理服务;不予支付剩余监理费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贞丰县民政局同类项目比选;造成项目损失的,依法追责追偿。
　　八、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须保证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2.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 本公告由贞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 清
　　联系电话:0859-6611007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海曙大道94号(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B区2楼)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3日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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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关于拟聘用公益性岗位递补人员的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21_90923233.html</link>
				<pubDate>2026-09-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关于拟聘用公益性岗位递补人员的公示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拟同意以下人员递补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贞丰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9-6611007。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岗位类型
　　徐樱芹
　　女
　　汉族
　　22
　　公益性岗位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1日
　　 
　　<!--!doctype-->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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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16_90878660.html</link>
				<pubDate>2026-09-1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徐*会、罗*浩、 黄*超等560名机动车驾驶人: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4日期间，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共查获560名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或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理，现拟对你等560名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你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4日
　　附：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理的违法驾驶人名单。
　　公告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关于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15_90873497.html</link>
				<pubDate>2026-09-1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关于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公  示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拟同意以下人员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贞丰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9-6611007。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岗位类型
　　周洁
　　女
　　汉族
　　25
　　公益性岗位
　　杨健
　　男
　　苗族
　　25
　　公益性岗位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
　　 
　　<!--!doctype-->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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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贞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11_90864246.html</link>
				<pubDate>2026-09-1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关于《贞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pdf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9/t20260904_90820085.html</link>
				<pubDate>2026-09-0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通〔2020〕37号)有关规定,贞丰县民政局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贞丰县民政局公共服务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3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农村土地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其中之一即可):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就业创业证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报名岗位”为文件名投至邮箱:443007288@qq.com。
　　咨询电话:0859-6611007,18798016297(韦主任)。
　　五、招聘方式
　　1.报名结束后,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个人简历后,根据人选与岗位匹配情况按人岗相适原则筛选意向性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未收到电话通知,即简历未通过筛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等。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待遇进行发放。
　　(二)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确定聘用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每年按工作需要及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
　　(三)有关要求。受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受聘期间,若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安排,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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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租赁运营公开比选结果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27_90791751.html</link>
				<pubDate>2026-08-2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租赁运营公开比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租赁运营公开比选项目
　　二、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中选承租方
　　租金报价
　　综合得分
　　备注
　　1
　　贵州德寿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60800元
　　80分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招租比选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实名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真实客观、有据可查,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项、佐证材料,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联系电话:0859-6611007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海曙大道94号(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B区2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正式与中选承租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特此公示。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8月27日
　　 
　　<!--!doctype-->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25_90778670.html</link>
				<pubDate>2026-08-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罗*春、吴*芬、 朱*华等534名机动车驾驶人: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7日期间，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共查获534名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或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理，现拟对你等534名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你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24日
　　附：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理的违法驾驶人名单。
　　公告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租赁运营公开比选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19_90747108.html</link>
				<pubDate>2026-08-1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租赁运营公开比选公告
　　为盘活国有养老服务阵地资源,规范我县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坚持养老阵地公益属性不变、服务功能不变、监管标准不变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引入专业化社会运营机构,提升社区养老、老年助餐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规定,贞丰县民政局决定对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承租运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租赁资产:贞丰县永丰街道菜园社区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助餐点国有场地及现有配套设施(含房屋、家具、基础设备等),资产权属为贞丰县民政局,按现状移交。运营期间日常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二)租赁用途:仅限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老年助餐、康复保健、文体活动、心理慰藉、居家养老延伸服务等养老公益相关业务。严禁改变养老阵地用途及公益属性,不得转租、转借、分租,不得用于商业经营、仓储等无关用途。
　　(三)租赁期限:3年。
　　(四)运营模式:采取场地租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模式。县民政局不拨付任何运营补助资金,运营所需人员工资、水电燃气、耗材、设备维修、税费、保洁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金要求:本次租赁三年总租金报价不低于陆万圆整(￥:60000.00元),具体金额以中选单位报的价格为准。租金一次性缴清、先缴后用。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
　　2. 具备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能够依法办理食品经营相关手续;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 具备稳定服务团队,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养老护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4. 具有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联合体参选,项目运营严禁转包、分包。
　　三、主要运营服务要求
　　承租单位在租赁运营期间,必须坚守公益养老属性,常态化开展以下服务:
　　1. 规范老年助餐服务:提供适合老年人的低盐、低脂、软烂营养餐,提供堂食、预约就餐、上门送餐服务;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加工、餐具消毒、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餐费明码标价、对外公示。
　　2. 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为辖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休息、临时托管、基础陪护服务。
　　3. 开展普惠公益服务:常态化开展健康监测、文体娱乐、心理疏导、政策宣传、节日关爱等公益活动。
　　4. 落实特殊群体优待:对特困供养、低保、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落实就餐优惠及关爱帮扶措施。
　　5. 规范台账资料管理:建立完善就餐台账、服务台账、安全台账、活动台账,按要求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数据及工作资料。
　　6. 做好阵地日常管护:保持站点环境整洁、标识规范、适老化设施及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四、比选方式及评分办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县民政局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开展评审。
　　1. 运营服务实施方案(15分):根据助餐食品安全管控、日间照料服务安排、公益服务举措、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预案、台账管理等内容综合评分。
　　2. 同类项目业绩(5分):根据近3年养老服务站、助餐点、养老机构运营实绩佐证材料评分。
　　3. 人员配置及内部管理制度(15分):根据项目团队配置、岗位职责、培训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程度评分。
　　4. 租赁报价(60分):根据报价合理性、公允性综合评分。
　　5. 履约服务承诺(5分):根据公益服务、安全生产、不转包转租、接受监管考核等承诺情况评分。
　　评审规则: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达标直接淘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第一中选候选单位;得分相同的,选取具有养老运营实绩的单位。
　　五、报名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14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贞丰县民政局会议室(B230)
　　(三)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 近三年同类养老服务运营业绩证明材料;
　　4.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
　　5.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清单、健康证佐证;
　　6. 租金报价单;
　　7. 信用承诺书、不转包转租承诺书。
　　六、比选流程
　　本次公开比选按照发布公告→现场踏勘答疑→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签订合同→场地移交流程开展。
　　中选结果在官方平台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租赁运营合同。
　　七、考核管理及退出机制
　　1. 县民政局对站点运营实行月度抽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服务、食品安全、阵地管护、台账资料、群众满意度、安全生产等内容。
　　2. 承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民政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场地、不予退还租金:
　　(1)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性质、场地用途、转租、转包、转借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3)养老公益服务长期缺位、站点闲置、群众多次有效投诉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不达标;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须保证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2.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 本公告由贞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清
　　联系电话:18212081527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海曙大道94号(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B区2楼)
　　                                                                     贞丰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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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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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会员招募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14_90735810.html</link>
				<pubDate>2026-08-1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规定及省委社会工作部工作部署，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拟于近期成立。现面向全州公开招募会员，诚邀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加入。
　　一、联合会简介
　　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是由全州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州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黔西南州委社会工作部，由黔西南州志愿者协会发起。
　　联合会旨在整合全州志愿服务资源，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与队伍建设，深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全州志愿服务事业规范化、常态化、高质量发展。
　　二、会员类别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三、入会条件
　　（一）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长期从事志愿服务或公益事业，社会反响良好。个人、组织负责人或组织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
　　（二）单位会员。凡依法登记设立，热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高校院系、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及热心公益的各类企业，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三）个人会员。凡年满18周岁、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优秀志愿者、社工代表，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对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经筹备工作组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会员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与本会组织的培训学习、交流研讨、观摩活动及志愿服务项目；
　　3.获得本会提供的政策指导、信息咨询、项目扶持、骨干培训等支持服务；
　　4.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与社会声誉；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按要求报送本单位或个人志愿服务开展相关信息；
　　5.向本会反映情况，为全州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6.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申请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二）报名材料
　　单位会员：填写《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会员：填写《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黔西南州委社会工作部205室（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民航大道中段桂花宾馆对面）；
　　线上提交：将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黔西南州委社会工作部邮箱（348408613@qq.com）。
　　联系人：张宫宇（州委社会工作部社工和志愿服务指导科科长），联系电话：13984699013。
　　附件：
　　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1.doc
　　黔西南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2.doc
　　中共黔西南州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14日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水务局2026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公示]]></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12_90725906.html</link>
				<pubDate>2026-08-1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现将贞丰县水务局2026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附件：贞丰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6年版）.doc
　　贞丰县水务局   
　　2026年8月12日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8/t20260807_90710385.html</link>
				<pubDate>2026-08-0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2026年8月15日起在贞丰县城区启用4套自动违停抓拍系统。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途经上述路段时切实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文明驾驶，礼让行人，并规范停放车辆。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5日]]>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7/t20260730_90678902.html</link>
				<pubDate>2026-07-3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县委安排，2025年7月14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社会工作部开展巡察。2025年11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统筹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成立党支部；二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街道，将快递物流行业党员纳入非公联合党组织管理；三是指导有党员的“三有”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推动建立党组织18个，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14个；四是完善更新全县158家“三有”非公企业、109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
　　问题2：统筹落实党的工作覆盖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向新兴领域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力度，及时调整、充实、更换，全县158家“三有”非公企业和109个社会组织共选派党建指导员123名，已完成对全县新兴领域党的工作覆盖和调整；二是加强对新兴领域台账的动态管理，对新纳入的12家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5名。
　　问题3：对新兴领域党员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对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和民办学校党支部党员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同步组织开展全县新兴领域的“回头看”再摸排工作，及时更新台账；三是截至2026年5月全县新兴领域25个党组织已建立党员台账。
　　问题4：督促新兴领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住房建设、司法等职能部门，到相关物业党支部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指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二是督促26家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及涉及的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指导辖区内新兴领域党组织定期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和按时召开支委会。
　　问题5：督促新兴领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住建、卫健、司法等职能部门，组织相关物业党支部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同步指导党组织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和按时召开支委会，并规范记录；二是督促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及涉及的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指导辖区内新兴领域党组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党组织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拟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收集签到册、活动图片及撰写信息，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形成闭环。
　　问题6：对新兴领域党费收缴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教育部门指导相关街道组织民办学校党支部学习党费缴纳相关文件，了解党费收缴的底数和比例等情况，督促相关党支部及时补缴少缴党费，已完成补缴工作；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核实全县新兴领域党组织情况，截至2026年5月已开展党组织核实工作5次。
　　问题7：对人民信访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贞丰县信访局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听取县信访局2025年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汇报，会上对县信访局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出要求，明确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二是县信访局召开局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贞丰县信访局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问题8：对群众利益协调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贞丰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制（试行）（送审稿）》，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听取县信访局关于人民建议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贞丰县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机制（审议稿）》，按程序报审后实施。三是印发文件明确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县信访局统筹做好全县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问题9：对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不足，社会工作者持证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动员300余人参加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组织申领并成功向报考人员发放考试培训课件包200余份，动员并组织80余人参加州级专题培训；截至2026年5月社区工作者持证人数增至52人。二是举办“东西部协作”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班2期，覆盖183人，有效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贞丰县2026年新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培训，覆盖51人。
　　问题10：基层组织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及届中补选工作的业务指导3轮；二是督导乡镇（街道）及时上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村（居）委干部管理台账》，截至2026年4月更新《村（居）委干部管理台账》1064人，截至2026年5月，调度17个乡镇（街道）维护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系统3次。
　　问题11：指导基层组织规范村规民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巡察存在问题反馈至涉及乡镇（街道），截至2025年12月指导涉及乡镇（街道）完成问题整改。二是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街道）开展业务指导。三是举办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城市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和制定程序合规性进行培训，覆盖308人。
　　问题12：志愿服务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贞丰县志愿和社工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二是组织召开贞丰县志愿和社工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志愿和社工服务工作；三是规划2026年全县志愿和社工服务工作，培育打造贞丰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多个志愿服务项目获得2026年省级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和省级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扶持。
　　问题13：信息化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对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制作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录操作流程发至乡镇（街道）；二是组织调度各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加强对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和登记注册，截至2026年5月，平安志愿服务队伍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人数为3450名。
　　问题14：统筹清理“僵尸”组织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进行系统维护清理，对长期未开展相关活动，服务时长、服务人数均为0的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清理，目前，已对相关“僵尸”组织开展停用清理。二是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根据上级要求动态清理全国志愿服务系统，实时更新全国志愿服务系统信息数据。
　　问题15：心理咨询志愿服务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统筹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建立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23人。截至目前，联合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和辅导380人，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114场次，覆盖9186人次。
　　问题16：个别同志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研讨发言材料存在抄袭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贵州省开展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二是部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问题17：财务报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程序、报销标准与权限等作出规定。二是修订《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三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出差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四是将相关制度印发至各股（室、中心）加强学习，由分管副部长统筹办公室监督制度执行。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18：公务出差审批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实施《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分级负责、先批后走”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范班子成员出差审批程序。
　　问题19：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学习《贞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说明。二是印发实施《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差旅费报销手续及审批程序。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20：公务用车申请报废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财政厅《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二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及审批程序。
　　问题21：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手续以及采购程序。三是已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22：超标准采购打印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学习省财政厅《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二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采购。三是已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23：采购程序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制定《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采购验收手续及验收程序。三是已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24：省级以奖代补项目未签合同直接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带队核查有关问题，督促相关街道（社区）推进项目实施建设并规范完善相关程序资料；二是已指导相关社区完善项目拨款资料并于2025年10月底完成项目资金拨付；三是加强对2026年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监管，多次到现场查看并指导相关社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
　　问题25：2024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6年度工作要点专门进行部署。二是2025年9月以来，部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26：个别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县委组织部关于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政治素质考察测评的有关要求，安排部署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二是严格开展2025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总结缺项漏项排查，修订《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职工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把述德述职述廉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重要依据。
　　问题27：个别涉密人员调离后未落实脱密期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保密法》《定密规定》等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开展保密业务培训。二是通过自查自纠，完善离职离岗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审批手续和脱密期管理措施。
　　问题28：新进人员未经过岗前保密教育培训即定为涉密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委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全省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州委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州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保密业务培训，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二是组织全体涉密人员通过“保密在线”网站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包含岗前保密教育培训），开展保密业务知识学习，均通过相关线上考试。
　　问题29：未及时设立支部委员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已经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成立支委，通过党员大会选举5名支委委员。
　　问题30：行政股级领导职数未配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符合考察股级对象名单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名单，将4名优秀年轻干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二是经部务会研究并按程序报批，已完成业务股股长配备工作。
　　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中共贞丰县委社会工作部诚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59-6615489
　　电子邮箱：zfxsh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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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强制报废违法机动车辆的公告]]></title>
				<category>便民公告</category>
				<link>https://www.gzzf.gov.cn/xwzx/tzgg/bmgg/202607/t20260729_90673200.html</link>
				<pubDate>2026-07-2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强制报废违法机动车辆的公告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了一批交通违法车辆。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驾驶人至今仍未处理，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现予公示。请下列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到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处置。                                                                                                 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9日
　　     报废公告向社会符合报废资质的企业公开竞价，符合资质的企业要求：1、竞买人必须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资质的企业法人；2、买受人必须在车辆停放处现场拆解；3、所有车辆的蓄电池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处理；4、竞买人必须在成交后三个月内拆解完毕；5、竞拍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10月29日止。报名地点：贞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业务窗口。展示地点：贞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公告
　　强制报废机动车涉案车辆基本信息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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