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1 08:39 字体:[]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贞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详细链接地址为:http://www.gzzf.gov.cn/jgsz/zfbm/ylbzj/dwzz/)。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贞丰县珉谷街道办金城大道西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邮编:562200,电话:0859-661793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贞丰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对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公开,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0年,贞丰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45条,其中单位职责更新发布1条;领导之窗更新发布5条;机构设置更新发布1条;工作动态更新发布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发布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发布1条;社会保险更新发布27条。另外,2020年度贞丰县医疗保障局未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处罚3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1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经审核,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内容,已按程序给予办理。不存在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贞丰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各股室级下属单位报送的信息,需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批,再交局办公室统一发布。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20日内须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评估机制,实行舆情即时报告和处理常态化工作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切实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贵州省省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政务公开栏目,2020年全面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内设机构、政策法规、等基础信息数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在发布、内容和载体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由于医疗保障部门是新组建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大力加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建设;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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