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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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金融公园办公大楼12楼

三、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金融公园办公大楼12楼

2.办公电话:0859-6610301

3.邮政编码:562200

4.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zf.gov.cn/jgsz/zfbm/wtgdlyj/dwzz/

五、单位负责人:皮俊

六、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关系;制定局机关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起草全局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人事、党建、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调研、提(议)案、财务、统计、后勤、接待、督办、固定资产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综合性诉讼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大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企业和特种旅游项目的管理及星级评定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业务培训,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申报认定和导游人员岗位培训;协调指导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县内文艺队伍和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验证、发证工作。指导做好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的传输、维护和安全管理,提高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的覆盖率,提供优质高效的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抓好编制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体育改革、体育竞技、全民健身,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一协调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

(三)下设机构(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合法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文物行政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国内旅游投诉,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3.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重特大违法违规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重特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重特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4.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举报机制,规范“12318”文化旅游市场举报受理平台,受理全县范围内文体广电旅游市场行业违法违规举报和投诉。

5.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县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业大发展、大繁荣。

6.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全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承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