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12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