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外卖监督员监督工作指引

贞丰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外卖监督员监督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 2026-07-17 08:59 字体:[小中大]

一、编制目的

为便于受聘担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外卖监督员的外卖配送人员了解日常监督工作内容,明确监督重点和反映渠道,更好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指引。

二、监督员的角色定位

外卖监督员是自愿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志愿者。监督员利用取餐、送餐的便利条件,协助发现和反映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不代替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

监督员的管理遵循“自愿参与、择优聘任、定期培训、动态管理”的原则,接受县市场监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监督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过期、伪造证件、套证、假证、超许可项目经营,或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

(二)后厨环境脏乱差,存在严重鼠患、虫害、污水横流、垃圾堆积等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情形

(三)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造假、过期;

(四)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五)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餐品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明显污染风险。

(七)入网餐饮单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行为。

四、发现问题后的反映渠道

监督员如发现涉嫌食品安全问题,可按以下方式自愿反映。

(一)电话反映:拨打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859-6610557),并说明“骑手举报”身份;

(二)书面反映:通过信函方式进行举报,邮寄地址:贞丰县珉谷街道塔山大道中段(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62200。举报邮箱:3850857312@qq.com;

(三)微信工作群:外卖站点专属的“网络餐饮骑手监督群”内@管理员反映。

五、参与监督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避免与商户发生正面冲突,所获知的信息仅用于食品安全监督,不泄露、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不利用监督员身份向商户索取任何利益,对不了解、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先向县市场监管局咨询,不随意下结论;

(三)不代替执法人员执法,发现问题后通过指定渠道反映即可,不得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