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贞丰县知识产权局)
二、主要负责人:罗明俊
三、办公室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贞丰县珉谷街道办事处文笔路22号
(2)办公电话:0859-6610557
(3)通信地址:贞丰县珉谷街道办事处文笔路22号
(4)邮政编码:562200
五、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负责局精准扶贫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承担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综合性宣传、调研、舆情处置等工作,推进本局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双拥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投资报批和各类资金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规范工作。承担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信访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室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等工作。
(三)行政许可服务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和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方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许可事项的受理、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指导分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承担局注册登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四)食品药械化妆品监管股。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贯彻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食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行政审批的现场检查、认证等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拟定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落实;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检查、认证等工作。承担药品流通环节、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化妆品流通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安全形势、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按规定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化妆品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分局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涉及本股室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股。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消费环境和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负责指导和参与涉及本股室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质量知识产权与信用监管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县级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贞丰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指导分局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拟定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承担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条码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指导分局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定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统筹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用推广及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拟定知识全程保护规划和措施;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应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划和措施,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担县人民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涉及本股室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定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运用。承担行政审批现场评审工作的质量监督。指导分局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涉及本股室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