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贞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主要负责人:韦全锐
三、办公室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贞丰县政务大厅B区二楼
(2)办公电话: 0859-6610676
(3)通信地址:贞丰县政务大厅B区二楼
(4)邮政编码: 562200
五、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股)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局领导活动;承担联系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掌握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承担局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族、宗教外事的管理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的具体工作和有关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财务、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民族政策的检查,督促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城市民族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承担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办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及监督检查;承担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扶贫、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其他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参与管理有关专项经费,参与组织全县性的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参与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参与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及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宗教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承办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的事务管理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界人士;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承办受理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工作。依据国家宗教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安全检查、管理,参与处理宗教领域的违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