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贞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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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贞丰县财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贞丰县珉谷街道锦绣南城19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562200

    话:0859-6611216

负 责 人:王 盛

    址:http://www.gzzf.gov.cn/jgsz/zfbm/czj/dwzz/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负责党风廉政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承担财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县财政系统评优选优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和工青妇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按省厅州局部署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管理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业务。

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行为。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负责指导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负责管理、指导受聘专家及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运用评价结果,结合部门预算等,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预算国库综合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县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县级财政工资发放,财政专户出纳工作,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落实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等相关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财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组织财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下级非税收入征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管理,根据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我县新增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管理,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清算汇缴、编制会计报告等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县财政票据季度和年度使用计划,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工作;查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打击伪造、贩售虚假财政票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拟订并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中央、省级和州级制定的政法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和项目实施规划,结合地方财力,做好政法系统能力建设保障工作。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和《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承担教育、科技、文广旅、体育及其他部门部门预算有关工作,配合部门做好预算编制,并督促部门按规定进行预决算公开;配合部门拟定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财政资金的保障工作;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审核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分配合法合规;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监督、追踪问效;负责审核所管辖部门工资统发事务,按规定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各部门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审核和拨付各部门相关经费;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三)业务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承担乡村债务化解补助资金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内外贸及流通领域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承担发展、交通、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负责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逐步实行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负责牵头组织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全县政府债务预算,汇总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负责组织申请政府债券,转贷非省直管县地方政府债券份额;负责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在“财政部地方债务管理系统”、“财政部监测平台”等管理平台的数据更新和风险监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理机制,实时管控、按月分析、按季调度,有效防控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县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保险保费补贴及推动工作;负责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申报和资金下达工作;负责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申报和资金下达工作,支持地方民贸企业发展;积极推进政策性担保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

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强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承担“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的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负责对补助资金及项目的管理;承担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管理;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