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0月)
一、监测情况
2020年10月,贞丰县县级城市共监测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水源(湖库型)。
(一)监测点位
水车田水库和纳山岗水库均在大坝上游约50米处中心区设置监测点。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透明度、叶绿素а指标,共63项,并统计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县级城市2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车田水库和纳山岗水库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贞丰县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统计见表1。
表1 2020年10月黔西南州贞丰县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省份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贵州 | 贞丰县 | 水车田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2 | 贵州 | 贞丰县 | 纳山岗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3、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试行)》规定,粪大肠菌群、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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