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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声明:

贞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受县长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贞丰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包括街道和乡镇)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镇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六)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来信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六) 一般信件处理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
(七)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超越“县长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5)不属于贞丰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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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信件标题 来信日期 处理状态
咨询 ·快乐的一天... 2011-10-8 已阅批
反映问题 ·民声... 2011-10-3 已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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